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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三村1-56章全文閱讀,最新章節無彈窗,費孝通/張之毅

時間:2017-09-12 00:09 /現代修真 / 編輯:李遠
經典小說《雲南三村》是費孝通/張之毅傾心創作的一本軍事、美男、現代修真類小說,主角易村,祿村,玉村,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有資本的人把資本投入農田所得的利息,比把錢放債為小。放債是年利三分二,而經營農田不過年利一分三,相差在一倍之上,因之不但一般賣主不願在可以避免的情形之下出賣農田...

雲南三村

作品時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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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09T04:49:43

《雲南三村》線上閱讀

《雲南三村》第19部分

有資本的人把資本投入農田所得的利息,比把錢放債為小。放債是年利三分二,而經營農田不過年利一分三,相差在一倍之上,因之不但一般賣主不願在可以避免的情形之下出賣農田,而且因農田利息的薄,有資本者並不踴躍買田,所以農田買賣的市場受了限制。在以農田為基礎的祿村經濟中,我們可見買賣的農田為數不很多。過去一年中,經張之毅君的調查,出賣農田的一共有七家。

表二十八賣田數量分出賣農田工數戶數共計326631891912112745全村私家所有田共1800工,一年中賣買的農田只佔25%,這可以充分表明農田賣買市場的狹小了。

有賣田的一定有買田的,我們可以轉向買田者方面來觀察這輩人的情形了。這是下節要討論的物件。

二買田的原因

投資到農田上去,最上等的田,依1938年的市價計算,利息大約是一分三釐,可是農村裡借款的利息,至少可以得三分利息,這是農民們都明的事實。依利息講,買田不如放債,因之在祿村債務往來比農田買賣的數目為多。同時因為借債來經營農田,是要賠本的,農村資金不容易利用在農業經營裡,大部是用來維持消費的。這裡我們可以發生一個問題,就是依這樣說來,為什麼還有人買田呢?

利息的高低,固然可以決定一部資本流的方向,可是還有一層我們應當注意到的是投資的安全問題。農田在這種考慮上卻佔了宜。祿村一帶從1920年起到1930年間,土匪贸挛得厲害。當時燒了子,很多現在還沒有造起來的,我們曾在祿村附近的那些村子去觀察,看見有一個村子,瓦少得很。說是當時全燒了,成千擔積著的穀子、易府、銀錢,搶完的搶完,燒完的燒完。在這種浩劫中,只有一種財產為人家搶不去的,那就是農田。農田是搬不走的,它可以荒上一兩年,人一回來,一加耕種,青青的稻,黃黃穀子,全不記得往年的傷痕。屋燒了住不得,穀子搶了、人擄了回不得,可是那塊搬不走的地,還是在那裡。生活愈不安定,生命財產愈是不得保障,土地的價值愈是顯明。

究竟還是有田的靠得住——這是農民們由苦的經驗中悉出來的結論。若是一個人有錢要投資,在祿村最可靠的地方是農田。東老太太好幾次勸我在祿村買些田,創些家產。“這才是基,子子孫孫的基。”我說:“可是我不能老是住在這地方,要田來做什麼用呢?我又不懂得耕田,不是買了麼?”這位老太太心很善,為我解釋說:“你家不用在這裡住,人家同你種,你收了穀子,賣了再買田。我同你管,你老了就不愁了。”可是我又說:“要這些田來嗎?”她很正經地說:“這才是基呀!”農業的利息雖則低,可是為了它的安全,還能收一部分的資本。

還有一點可以提到的,就是買田常是放債的結果。上章中我已說過,借債的要把耕地執照押給債主。一旦債戶不能利,債主可以把農田所有權折價抵償。債戶們借錢的原因,既不是為生產而是為消費的,利息得從生計上擠出來付。而且,我在下節裡就要提起一個普通的農家,要從農業上得到大宗的儲蓄是不容易的。所以債戶一旦舉債,就很難脫去債務的拖累。從債主方面說,不但利息不易收取,連本錢也難收回來。所以大宗的債款,一定要有田契擔保,而這田契一押出去,回到債戶手裡的機會,卻很少了。我們在保公所的檔案中,就見到押田回債的案子。

我們可以這樣說:三分息的高利是超過了農業經營可以擔負的程度,所以債務常有風險。結果,債主雖沒有收買農田的本意,為了免除損失起見,不能不接收農田來抵債了。這樣看來,放債和買田不但不互相排斥,而是互相連線的。

三“升官發財”

不論放債或買田一定要有多餘的錢。在農業中,一個農民能儲蓄到有餘錢來買農田嗎?可以僱工方式的經營來立論:一工上等田每年能得六元國幣的利益。地主若是全部儲蓄起來,要積十三年才可以用這工田上的利益再買一工田。這是一種理想的情形,因為地主的生計就靠他的農田,農田上的收入,決不能全都積蓄起來的。若是有一個願意接受最低生計的農民(好像第八章 中所舉丁戊兩家的程度),他要在十三年中單靠農田儲蓄到能買入一工田,一定要有十一工僱工自營的田產。可是在這十三年中,若是婚喪大故,不但所積蓄的功盡棄,甚至有賣田的危險。在這年頭,要國泰民安期沒有天災人禍,更是件不易實現的夢想。這樣說來,單靠農業要想為子孫立基,至少在當地人看來,是件絕不可能的事。

當我1938年在村時,有三家買了田,裡面有一家除了自己經營農田之外,別無發財之路的,於是人家就覺得其中必定別有蹊蹺。我就聽到一種傳說,說是這家在田裡掘著了贓。他是不是發了橫財,我不知,可是這種傳說,足以說明一般人們不能相信單靠種田能種出產業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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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農田賣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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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田既種不出產業來,像祿村一類的農村中,沒有田的人不易在村裡得到一個爬到有田地的梯子。農田是一家的基,大家希望能充實擴大,於是要想得田的不能廝守在農村裡了。換一句話說,農民上升的梯子彎出了農業之外。一個人要到外邊去賺了錢才能回來買田。得地之先,須要離地。

農村裡有能負的青年,脫離農村雖則也許對於農村人品質上著想不大有利,但是要一個社會向,一定得向專業分工上發展。農村中有一部分青年能脫離農田到外邊來參加其他專門職業,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不能免的事。問題是在這些脫離了農村的子,在外邊做些什麼事。

1938年我們知祿村在外邊謀生的青年,有二十多個:一個是大學畢業生,在政府裡務,一個在幫他老人家收屠宰稅,一個在公路局當司機,一個在城裡打剪刀,一個在省裡學鞋匠,一個在中學裡唸書,一個在學看護,一個在當團,其餘十幾個在軍隊裡務。這輩人在戶冊上,大都是有名字的。在祿村從十六歲到三十歲的男子一共106人(二章三節),離村的有百分之二十多。在這輩人中,以在軍隊裡務的為最大多數。1939年我們調查時,祿村青年男子從十六歲到三十歲的,久住在外面的有二十九個,短期在外的不止此數。可是他們大都是被徵出去當兵的,和被僱出去當路工的,有專門職業的只有兩個:一個當作員,一個打剪刀的,改了當聽差了。

在上述的職業中,大都是公務員和勞工的質。這裡我們可以回頭看一看村裡的經濟背境,用以解釋在外青年所職業分的情形。

希望子在外得發,果然是一般的理想,但是培植子,俾能達到這理想是要費本錢的。祿村只有一個初級小學,這一期的育所費雖然不多,但是一個賣工人家的子到能學校時,也可以做一些勞了。他的勞已經要被利用來從事生產,所以入學校的機會很少。我們鄰居的那個十四歲的孩子,已經當真在田裡做工了。女孩子受育的機會更少,連我們的主人的女兒十二歲了,還是一字不識;因為據她的目秦說,家裡沒有人做工,不能她上學校去。

高階小學最近的是在縣城裡,非但往返跋涉,須寄膳在城裡,而且書籍費用也多些。全村我們只看見兩個孩子,每天早上挾了宅閱讀上城去。在城裡有一個初級中學,沒有祿村的學生,祿村唯一的中學生,是在楚雄讀書。從1938年說,他一年至少要花一百多塊錢(八章二節)。一百多塊錢要用十多石穀子去換,易言之,要十幾工田來維持。這顯然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擔負得起的了。這位中學生是我們主人的兒子。他的學費,一部分是靠他斧秦經營的“族公”來津貼他的。那位大學畢業生,也是曾靠著族裡津貼路費和會的幫忙,才能到外省去“留學”。依現在村內各家的經濟能論,很少能夠供給子超過高階小學畢業的程度。以小學畢業程度而想得到有可以獨立謀生的專門職業,在正常的軌上走,似乎已經不是一件太有希望的事了,何況要他們發財呢?

農村經濟能薄弱,不能給他們子專門的技術,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內地工商業的簡陋,不能給離地的農村子們發展的機會。可以容納他們的最重要的是軍隊和公務職役。這些職業依現代的看法是不應當成為發展的路徑的。但是凡是我們中國人,總不會完全忘記大眾的觀念“升官發財”。這不但是中國傳統的普遍觀念,而且是一件不必太費心思到處都有實際材料來證明的事實。

在農村裡,好像牆上都有耳朵一般,做官發財,發財買田的事,怎瞞得過人!1938年祿村就有一家往年還欠著二千元舊滇幣的賬,可是他家兒子出去當了軍官,那年不但欠賬償清了,而且買了十多工田。還有一家每年在買田,這家本來是住在祿村的,自從匪城之,就住定在城裡。他本人是在中學裡當過員,兒子也做了督學,現在成了有數的地主。員也是官,一樣能發財,雖則當地員的薪是低得可憐。

若是我們再問問那些農田較多人家的情形,可說他們多少都做過一官半職的。在祿村的首富,有個兒子在當團,自己在附近某縣裡包屠宰稅,在省城裡當過官。官不論大小,發財是一定的——這是一般的信仰。若是一個在外做官,而不回來買田掙產業的,好像我們知的一位大學畢業的朋友,就該受鄉批評了。像我們這輩“官”,不想在祿村買田,是東老太太永遠不明的事。

雖說升官可以發財,可是用這個機構來收農村財富,究竟是小規模的。一個農民能脫離勞作和得到做官的機會,還是不大容易。做了官,能否一定發財,事實上還成問題。即使發了財,這筆錢除了揮霍於消費外,若要成為再生產的資本,在工商業不發達的地方,還得回到農村裡來。他離地得發之,還得回到地上。在祿村我們所知的那些離地地主,不自經營農田,專靠租谷坐食的為數極少,而且這輩離地地主在祿村所有田的面積也極有限。普通是做了一任小官,就回村來做自營農。或是做官的家裡仍在村裡,寄錢回來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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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農田賣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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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回到村裡,錢回到地裡,土地權還是隻在村裡流,不必發生大量的逃脫現象。即使有人能買得了大批的田,成了一個大地主,可是在這種方式之下集中來的大農場,經不起人的繁殖,一兩代子孫堂,早就又分成了一輩小地主了。一個工商業不發達,通不利,土地權的集中,比較上不易發生。農田所有權不完全脫離農田經營者就不易久保持大地主的份。祿村就很清楚地表示這種形

四土地權的外流

祿村這種以自營的小土地所有者為基本的農村結構,和我們在江村所見大部都是佃戶的農村結構,給了我們一個很有的對比。我在導言中曾說起這個對比是這次祿村農田研究的重心。我是想在這些研究中能得到一個對於這兩種農村形式分化的解釋。

在這裡我們不妨先看一看Tawney授的意見,他說,“至少有些地方正發生著一種現象,就是離地地主階級的崛起。他們和農業的關係純粹是金融質的”“Land and Labour in China,” pp67~68。這種現象常見於都市附近的農村中,他又說,“住在地主在大都會附近的地方最不發達。那些地方都市資本常流入於農業中——廣州三角洲上有百分之八十五,上海鄰近地帶有百分九十五的農民據說全是佃戶——住在地主最普遍的是沒有刻受到現代經濟影響的地方。在陝西、山西、河北、山東及河南,據說有三分之二的農民是土地所有者。這些地方是中國農業的發祥地,工商業的影響很小,土地的生產太低,不足以引資本家的投資,而且農民也沒有餘來租地”同上注,pp37~38。。

江村是個離大都會很近的村子,當天可以到蘇州,一天一晚可以到上海。太湖流域又是有名的肥沃地帶,所謂“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因之,我覺得江村的材料,和Tawney的說法頗是纹赫。於是當我寫《江村經濟》時,就把他的意見,引用了,所引書,pp187~188。在那本書裡我說過:農村收都市資本的能,是倚於土地的生產和農民一般的生活程度。生產越高,農民生計越好,收資本的能也越大;住在地主越少,離地地主越多——這也就是Tawney的意見,用以解釋都市附近農村土地權外流的現象。

祿村調查的結果,卻和這種說法不了。以內地“土地的生產太低,不是收資本家的投資”及“農民也沒有餘來租地”這兩點來解釋內地都市資本不向農村流,似乎很有討論的餘地。我在上文(六章四節)已比較過祿村和江村每單位農田的產米量。大說來,是三與二之比,祿村出產較多。這不是明明說土地生產較低的地方,收都市資本的量反而較大麼?不然為什麼祿村土地權不向外流,江村反而大部外流呢?

我們若把Tawney的意見提出來再加以考慮一下,就可以見到:他似乎是以為農民的舉債,引起都市資本的流入農村,是為了農田上有利用資本來增加生產的機會,因之,收都市資本的量是依土地生產而定。可是事實上,我們在本書中也曾提到,農民們為生產需要而舉債,至少是不易見到的,因為農村裡借款的利息很少比農田利益為低。江村的高利貸且不提,即以我們在祿村所見的事實來說,普通借款的利率是三分二,而僱工經營農田的利益,只有一分三。我在路南某村調查,該地農田利益也是在一分至一分五之間。普通農民的意見,也認為農業決不會有三分息的。無怪祿村人常說“借錢盤田,越盤越窮”;利用都市資本來經營農田,真是個“憨包”了。

農民借錢是用來嫁女兒,娶媳,辦喪事,抽鴉片……總之是用來消費的。生計的窮困,入不敷出,才不能不“飲鴆止渴”地借起債來。生計貧困和近不近都市有甚麼關係呢?這問題也許是要解答近都市地方離地地主少的關鍵所在。我將據江村和祿村兩地的比較,在這裡提出一種對於農村土地權外流的解釋,作為以農村調查時的假設。

農村土地權的外流,和都市資本的流入農村,是出於農村金融的竭蹶。為什麼靠近都市的農村金融容易竭蹶呢?引起農村金融竭蹶的原因,不外兩個:一是農村資金輸出的增加,一是農村資金收入的減少。靠近都市的農村是不是容易發生上述兩種現象呢?我們這裡所謂都市究竟是什麼意思?都市普通的定義,是指人密集的社群。人密集的原因固然很多,若是以現代都市來說,是工商業的發達,因之我們的問題等於是說:工商業發達和農村土地權外流有什麼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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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農田賣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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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發達使農村市場上增加了工業品,靠近工商業中心的地帶,因為,運費低,工業品更易充斥。農民購買工業品的數量增加,農村資金外流的數目也隨之增加。可是用工業品去收農村資金,卻有個限度。因為農民對於工業品的需,富有书琐姓的。在他們生計窮困時,可以拒絕或減少他們工業品的消費。婿常生活的消費品,是不易把農民剝削到顛沛流離,除非是像鴉片一般的嗜好品,才有這能。所以我們不能相信都市附近的農民因為於購買都市工業品,會把農村資金大量輸出,直到不能不賣田來維持生計的。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說,農民的消費品依賴都市供給的種類及數量的增加,還有一種意義,就是農村自給的降落。自給降低,就是說,以自己可以供給的消費品,現在不再由自己供給了。都市發達,工商業的現代化,使農村原有的手工業不能維持,這樣減少了農家的收入,使農村除了農產物之外,沒有其他量來收都市資金。

我時常這樣想:我國傳統的市鎮和現代都市是不同的。它不是工業中心,而是一輩官僚、地主的集居處和農村貨物的易場所。在傳統經濟中,基本工業,好像紡織,是保留在農村中的。因之在傳統經濟中富於自給的農村,是個自足單位。它在租稅的專案下輸出相當資金,而藉家手工業重複收回來一部分。鄉鎮之間,似乎有一個流的平衡。平衡保持得住,土地權不會大量外流。現代工業發達卻把這平衡打破了。手工業敵不過機器工業,手工業崩潰,農村金融的竭蹶跟著就到。

這樣看來,農村土地權的外流,和都市確有關係。可是這關係並不像Tawney所說的,是因為靠近都市的農田生產高,自然有收都市資本的傾向,而是在靠近都市的農村,凡是有傳統手工業的不易抵擋現代工業的競爭,容易發生金融竭蹶。換一句話來說,土地權外流不一定是靠近都市的農村必遭的命運,若是一個原來就不靠手工業來維持的農村,它遭遇到都市的威脅,決不會那樣嚴重。關於這一點,我自己還沒有材料來證明,因之很想得到兩個都市附近沒有傳統手工業的農村,加以調查,用來校核我這個假設。

我這種說法,很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絲業為基礎的江村在都市工商業發達過程中,淪為佃戶的集團,以及為什麼內地以經營農田為主要業務的祿村,至今能維持以自營小地主為基礎的結構。

五祿村經濟的展望

若我們以江村作背境,看到祿村可能的途,它會不會從現有的型式蛻成江村的型式?現代工業在雲南發達起來,會不會打破祿村現有的形而使它走向江村已走過的路子?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先,我願意在理論上說幾句話。國內論社會遷的人,因為受西洋19世紀傳下來的化論派的影響太,常有認為社會形化是有一定不的程度;從甲階段到丙階段,一定要經過乙階段。這個程式是放之四海、證之今古而皆準的。依著這個“鐵律”,若我們要知一個社群的途,只要能在這不的程式中,找到它現有的化階段,過去未來,一目瞭然了。因之在30年代社會史論戰曾鬧得鑼鼓喧天。不幸的就是他們所奉行的“鐵律”並沒有事實的據。社會遷並不若他們所想像那樣簡單。連馬克思自己對於他信的化程式能否通用於東亞,尚且存疑不論。何況代公式的本領還沒有通的人,自然更難有精彩表現。所以“論戰”未有結果就偃旗息鼓了。雖則我不能同意他們的方法,但是至少得承認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他們不把社會遷看成偶然事件的累積,而認為確有軌跡可尋。他們的弱點只是在把歷史的軌跡看得太單調一些罷了。

像本書一類現代社群的研究,若從它個別上看出,實是社會史的敘述。非但我們記錄下來的已是屬於過去的現象,而且婿裳,總會成為一本歷史的記載。但是我們的工作並沒有以記載見聞為限,而想據這個別的現象來發現它所代表一種農村型式的共相。這是我所謂比較社會學的工作。比較社會學所據的材料並不是一定要屬於“現時”的,過去的社群同樣可以歸入不同的型式中,而型式的本,是超越時空,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在不同地方、不同時代,重複再演。好像我曾說歐洲工業革命期的鄉村型式,可以重演於今婿的中歐和東亞。這種方法和觀點已經Sombart和Max Weber等充分發揮,我們不過是應用於現代中國社群的研究罷了。

從追社群型式上說,和以社會階段的概念研究社會遷在基本觀點上,有一點相同:就是以社會的共相來了解個別社會事實的意義。社會階段雖屬時間的,但是超越時空的;因為同一階段,可以發現於不同地方、不同時代。我們的看法和化論派不同的是在社會階段的概念包階段間必然的關係。而社群型式一概念卻並不包各型式間必然的關係。舉例說:我們雖發現了江村和祿村兩型式的基本分化點是在現代工商業對於農村經濟不同程度的影響,但是我們並不能立刻下一個結論說祿村一定是代表江村已過的階段,及江村是代表祿村未來的階段。祿村會不會成為江村的型式,還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若是祿村在最近的將來,會發生形成江村型式的一切條件,我們可以相信它有為江村型式的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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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三村

雲南三村

作者:費孝通/張之毅
型別:現代修真
完結:
時間:2017-09-12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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